各会员:
财政部新修订的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,请各社会组织按照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、编报财务会计报告。
为方便会员掌握新制度有关要求,现将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(财会〔2024〕25号)、《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》(财会〔2025〕6号)及《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〉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》等文件转发,供会员使用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(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)
1.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(财会〔2024〕25号);
2.《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》(财会〔2025〕6号);
3.《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〉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》。
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
2026年1月4日